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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发展 盘活存量资产

证监会官方网站近日发布了对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127号建议《关于实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建议》(下称《建议》)的答复。答复显示,证监会高度重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目前资产证券化相关业务规则未限制PPP项目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且《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专门为PPP模式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预留了空间。

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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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出,完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应制度。对此,证监会答复,2016年12月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证监会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合作,充分依托资本市场,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PPP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市场化融资,优先鼓励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审核及备案绿色通道,专人专岗负责,提高国家发展改革委优选的PPP项目相关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审核、挂牌和备案的工作效率。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证监会在答复中表示,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协调相关单位明确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并共同培育和积极引进多元化投资者,切实落实好《通知》要求,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发展,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保障PPP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据记者了解,2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工作小组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则正式实施专人专岗备案管理,三家单位均公开了工作小组联系人或备案专员的联系方式。

对《建议》的答复中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共公布推介PPP项目6650个,总投资8.7万亿元,特别是交通运输、市政工程、旅游三大行业项目数量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