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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股票交易规则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制度

对于对台湾股市感兴趣的投资者来说,台湾股票交易制度规则大概有哪些?台湾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制度的核心其实是竞价制度。

台湾股票交易规则
台湾股票交易规则

台湾股票集中市场交易制度的核心是竞价制度。竞价制度通常分成连续竞价市场和集合竞价市场:连续竞价是指将委托单逐笔配对成交,交易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因而成交价会随市场供需的变化而浮动;集合竞价是指将委托单累计至相当的数量,在规定时间内,以能满足最大委托股数的成交价将委托单撮合成交,其所形成的价格,使低于或等于该价位的卖单以及等于或大于该价位的买单均能成交。台湾股票集中市场是在交易开始前的30分钟投资者就可以委托下单。2002年,岛内的集中市场交易制度做了大规模的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1、竞价取消两档限制,改采用集合竞价,即由开盘后披露买进与卖出的范围,改为以涨停、跌停范围内,可满足最大成交量的集合竞价决定成交价;

2、瞬间价格稳定措施,即在开盘价格产生后至收市前10分钟,每盘撮合前试计算成交价格,若超过最近一次成交价上、下3.5%时,延缓2-3分钟再开始撮合竞价,同时以新闻方式披露,或者通过券商及用户端的电视墙及电脑在价格披露咨询上用注记方式揭露,供投资者参考;

3、收盘改采取5分钟集合竞价制度,即收市前5分钟暂停撮合,但仍接受委托,并在收市时以集合竞价收盘;4、披露未成交委托的最高一档买进与最低一档卖出的价量。这次交易制度的调整使得岛内证券集中交易市场与国际接轨,同时也使得交易更加公平、市场更具有效率、价格更加合理、资讯也更透明。

台湾股票交易制度调整

为减少股市交易中因恐慌所产生的不理性交易行为,台湾采取一些措施以稳定市场交易,避免股价大幅波动,这也是岛内证券交易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内容。

1、当日涨跌停限制。台湾证券交易所为防止股价在营业日中过度震荡,采取涨跌停限制,从最早的2.5%到当前的7%。

2、将两档限制改为暂停2-3分钟撮合。台湾股市从2002年7月1日起,成交价取消“两档限制”的价格形成方式,改为可以在涨跌幅度内自由浮动。在这种情况下,股价可能在瞬间发生大幅度跳动,从而造成市场的动荡。因此,台湾证交所提出了配套措施:如果股价超过最近一次成交价上、下波动超过3.5%时,延缓2-3分钟再撮合。这样可以暂停交易时间,让投资者冷静下来、谨慎下单,同时通过暂停交易可以让委托单大量累积,量大可以使得价格恢复平稳。

3、调整信用交易保证金。台湾股市无论是集中市场还是店头市场都开放信用交易,信用交易是由符合一定资格的证券商办理。投资人需合乎一定的条件才可申请开立信用账户,上市股票也需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作为信用交易的对象。台当局对可以设立信用交易的投资者有融资融券额度的规定,对融资比例与融券保证金的比例也有规定,当股价低迷时,当局将提高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减缓卖方的数量,以抑制股价进一步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