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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坚持“三个突出”全面推进落实人防改革

12月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人防办共同召开自贸试验区人防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报“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据悉,2016年9月5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人防行政审批改革试点方案》获国家人防办批准。根据方案,浦东新区将建立“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区”,建成全国人防改革创新发展基地,探索引领国家人防改革发展方向。

浦东新区落实人防改革
浦东新区落实人防改革

本次人防改革是国家人防办和上海市人防办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的重要举措。上海市、区对本项改革高度重视,成立上海市“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人防行政审批改革试点方案实施计划》,明确改革举措、倒排时间节点、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试点有序有力推进。

改革共涉及3类12项内容,分别是优化人防工程结建政策,包括优化结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方式,调整民防工程配建标准,统筹人防工程建设总量;强化人防工程结建审批管理,包括调整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形式,人防工程拆除由审批改为告知承诺,人防工程设计、监理和防护设备企业资质审批实行“证照分离”,简化人防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强化人防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包括加强人防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民防工程实现网格化管理,开展民防工程防护设备及设施专业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强化人防行业管理。

据介绍,按照“三个三分之一”时间节点要求(即:三分之一的改革措施年内完成;三分之一的改革措施2017年上半年完成;三分之一的改革措施2017年下半年完成),经过前阶段努力,优化人防工程结建政策等改革措施已率先得到落实。

2017年是浦东新区建设“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区”的关键一年。浦东新区将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三个突出”,即突出政府职能转变、突出市区统筹联动、突出社会监督参与,推进落实人防改革试点工作,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国家级人防改革试验区”各项目标任务,努力为全国人防改革发展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