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举行年报披露培训 提高信披义务人责任意识
为进一步提高年报信披质量,上交所新动作不断:除了在监管端首次对上市公司年审机构展开事前约谈外;在培训端,上交所还创新性地覆盖了全体沪市公司。记者最新获悉,自12月27日至明年1月中旬,上交所将陆续举行四场覆盖全体沪市公司的2016年年报披露与编制培训,这是上交所首次在年报披露前举办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全覆盖式培训,面向每一家沪市公司中负责年度财报披露与财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提高年报信披质量,除了前移年报监管端口外,更重要的是提高上市公司作为信披义务人的责任意识。此番在培训端同步“前移”,通过事先明确规则、标准,来传递监管政策、理念。
培训包括四大内容
此番培训端的创新看点不仅在于覆盖了所有沪市公司,更在于内容上的兼容:不局限于会计问题,而是一次从监管理念政策到会计实务操作的“系统讲解”。
据了解,此次培训内容包括四大方面:一是传递最新监管政策与理念,在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背景下,上交所今年进行了多项监管改革,落实监管要求,包括实施全面推行信息披露直通车、实施分行业监管以及采取了“刨根问底”综合监管方式。为了让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监管政策、理念变化,培训将向上市公司全面解读交易所监管政策与理念。
二是解析监管处罚规则和案例。培训通过规则和具体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向上市公司解读典型处罚案例,希望通过告知在先、警示在先的做法,减少年报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三是解读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新要求。近期,证监会新修订了年报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同时,上交所新颁布了七项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为有利于上市公司准确理解与执行,本次培训将对规则如何披露进行全面解读。
四是讲解常见会计问题。财务处理的真实准确是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市场交易日益复杂,新业态和新模式层出不穷,上市公司财务人员执业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有待提高,有的高风险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甚至粉饰报表。例如,利用收入确认总额法与净额法的选择、非公允的资产处置或购买交易、资产减值处理方式等,实施盈余管理甚至虚假披露。有鉴于此,本次培训结合日常监管的常见会计问题,将重点讲解股权投资、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上市公司常见会计问题。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告知在先、警示在先的做法有利于事先化解上市公司违规风险,稳定市场并保护投资者利益。因此,上交所对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工作疑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梳理和归纳,通过集中培训,阐明规则要点、明确监管标准、解答公司疑惑,希望提高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
培训端口同步前移
随着交易所一线监管力度的持续强化,其所面临的“对抗性”亦有所增强。在此背景下,对上市公司的培训工作也需同步跟进,通过及时传递监管政策、理念,消除误解、取得共识、立好规范,从而帮助作为信披责任人的上市公司提高认识、认真执行、规范运作。
因此,2016年全年,上交所的培训工作端口前移、深入推进、扩大覆盖面,取得了良好效果。据介绍,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今年的对外培训实现了对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全覆盖,成为传递监管理念的最有效渠道。据统计,2016年全年,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对外培训共计派员授课111节,总课时225小时,培训总人次超过万人。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针对IPO提速,新上市公司不断涌现的情况,上交所还专门组织完成了首届针对新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信息披露合规培训班,51家新上市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最近三年,上交所共新增上市公司近200家,增速较快。这些新上市公司,大部分对信息披露资源投入不足,在政策把握、合规意识、规则理解、操作实施等方面普遍存在短板,也出现过不少信披和操作方面的“低级错误”。另一方面,现有培训体系缺乏为新公司量身定制的针对性安排,无法满足其接受系统性培训的迫切需要。因此,培训抓住上市初始这一最佳时间窗口,管好发行监管和持续监管之间的“不适应期”,帮助新上市公司尽快走上合规运行的轨道。
同以往培训对象圈定为董秘和独董不同,此次培训重点选择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以帮助这些公司主要负责人更好把握政策和方向,加深对监管工作的理解和认同。培训课程包括董事长在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角色与职责、最新信息披露监管政策解读、内幕交易防控等,涵盖了公司监管的主要领域和突出问题,从政策到理念、从规则到实践,使培训对象知晓近年来监管政策调整变化的背景和目的。
据了解,未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将延续这一思路,前移培训工作端口。首先是从源头遏制风险,坚持每季度举办对新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每月举办对新上市公司董秘的培训。其次,将分类监管的理念落实到培训工作中,梳理高风险公司,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课程。此外,上交所还将根据阶段性监管重点和政策要求,视情况不定期开发短期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