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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明确具体整治重点 六大领域成重灾区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多个部门相继出台多个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具体整治重点。

互联网金融整治六领域
互联网金融整治六领域

这场由17个部门联合展开的专项整治,其背后原因是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了正确的创新方向,并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从2012年起,开始有零星的P2P平台跑路事件,风险不断累积和发酵,直至e租宝事件的爆发,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短期看,此举是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但从长远看,此举旨在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对推动供给侧改革,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和覆盖面具有积极意义。

“乱拳打死老师傅。”陆金所联席董事长兼CEO计葵生认为这句中国俗语可以部分体现前几年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他认为,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整顿,在没有影响行业朝前发展的前提下,互联网金融行业野蛮生长的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正式下发,让专项整治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操性。

“1+N”整治方案

《实施方案》是4月12日成文颁布的,按照部署,各省级政府已经完成了摸底排查,今年11月底之前各部门和省级政府完成清理整顿工作,明年1月底前完成各自的整治报告,并于3月底前完成总报告,最终形成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

《实施方案》为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牵头文件,其为“1”。1+N中的N,分别聚焦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主要风险隐患,如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六大领域。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六大重点领域进行整治。

一、P2P网络借贷领域的整治重点是落实网络借贷机构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活动。

二、股权众筹领域的专项整治强调了不得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要求。

三、对于互联网保险领域来说,整治重点在于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及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四、第三方支付领域的整治重点则是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以及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第三方支付领域已实行业务许可,对于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央行等多部门印发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加强账户资金监测,防范资金风险。有关负责人就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表示,要以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为基本目标,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

五、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整治重点,是具有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资质但开展业务不规范的互联网企业,以及未取得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资质但跨界开展金融活动的互联网企业。

六、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的整治重点是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发布虚假、违法金融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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