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全链条监管从严:中介机构被重点监管(2)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围绕IPO材料的真实性、盈利能力或风险揭示、风险披露等方面,IPO审核十分严格。一是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是风险揭示的充分性,很多企业IPO被否的原因不外乎这两个方面。
中介机构被重点监管
随着从严监管的深化,企业首发“带病申报”,最终将成为中介机构的雷区。今年以来,多家券商因企业IPO问题而遭遇监管重拳。其中,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其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立案调查,向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对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展开调查。金徽酒因未遵守招股意向书相关承诺,而与其首发保荐机构国泰君安、签字保荐代表人一同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主体的刑事责任也被重点关注。近期,证监会将欣泰电气及相关人员涉嫌欺诈发行及其他有关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管层明确表示,实施欺诈发行的责任主体,不只是要依法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更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通过对违法当事人最为严厉的刑罚规制,达到制裁违法、阻遏违法的目的,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真正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除兴业证券、西南证券、中德证券、中泰证券、国泰君安、信达证券、宏信证券和财富证券等券商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处罚或不同程度地采取监管措施外,多家审计中介机构、评估中介机构也被重点惩处。仅5月,证监会就公告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正式启动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