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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强交易场所风控 不得擅自新增交易品种

上海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各类交易场所风控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市公安局、银监局、证监局、社区街道联合加强整治力度,清理整治各类交易场所,着重强调“四不得”:“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经营网点、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或变更股权、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新增或变更交易品种、不得以交易场所名义对外担保和股权质押等”。

上海加强交易场所风控
上海加强交易场所风控

澎湃消息,“通知”再次强调市有关部门以业务归口管理为原则,各区县人民政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做好各自工作,市商务委负责商品现货市场管理。

具体到各部门,《通知》也有明确要求:上海市公安局要加大交易场所及相关责任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上海银监局要督促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法交易场所提供系统、开户和结算业务;上海证监局要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各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楼宇管理单位等力量,加强日常巡查和风险排查。

根据上海市金融办2013年12月31日发布的消息,历时两年的上海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已全面完成,有38家交易场所通过了清理整顿验收。

实际上,作为互联网金融整治的内容之一,近期全国各地都在整顿规范各类交易市场。比如,天津文交所停业整顿,8月16日天津文化产权交易所邮币卡交易中心暂停交易。另有消息称,天津市辖区内三十余家交易所,将于近日全部停业整顿,检查合格一家,开业一家。

重庆市也在7月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要素市场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针对要素市场的风险防控划定16条“红线”,明确不得开设网络借贷中介公司(P2P)或开展相关业务等措施。

这些交易场所,一般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大多艺术品、原油、白银之类的大宗商品交易。这类交易场所由于缺乏有效监管,跑路、资金断链等乱像不断,有的则直接涉及犯罪。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这些机构把风险极高的产品卖给了风险承受度较低的普通投资者。

按照业界的说法,各类交易场所已经经过了两轮清理整顿,第一轮始于2011年,起点是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即“38号文”);第二波是2014年,重点指向了资金监管,但实际也是上一轮的延续。

2014年9月5日证监会曾对外发布消息称,全国范围内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已经取得积极成效,当时已有29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的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联席会议验收,剩余的的两个省市包括云南和天津市。直至2016年4月15日,天津、云南等地交易所也一直尚未通过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