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设定油价调控下限 建立调控风险准备金
据发改委网站1月13日消息,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经研究,发改委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
通知指出,四方面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一是设定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下限水平定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
二是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调控下限时,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设立专项账户存储,经国家批准后使用,主要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三是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是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发展改革委不再印发成品油价格调整文件,改为以信息稿形式发布调价信息。
通知还提到,根据近年来《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情况及此次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善内容,修订并形成《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另外,通知要求,做好确保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测等相关配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