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湘鄂债”现转机 中湘实业出手解围
*ST云网25日早间公告,11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孟凯授权代表就“ST湘鄂债”和解事宜与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岳阳市中湘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债务和解协议》。协议对债务的确认、债务的履行、违约责任、协议生效等进行了相关约定。
本次债务总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公司未清偿的已回售登记部分债券本金242,737,300元,迟延支付期间违约金13,151,506.91元(暂计至2015年12月19日,应计算至实际派发之日,多退少补);(2)未清偿的未回售登记部分债券全部到期应付,含本金49,031,500元,利息2,696,383.23元(暂计至2015年12月19日,应计算至实际派发之日,多退少补);上述本息及违约金合计金额为307,616,690.14元(以下简称“款项1”)。(3)本案的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总额合计7,153,445.61元(以实际支出为准),广发证券承诺,在公司、控股股东及中湘实业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履行债务的前提下,广发证券同意将本协议相关费用调减为1,400,000元(以下简称“款项2”)。
综上,公司应偿还的债务总额为309,016,690.14元(以下简称“款项3”)。
本协议签署且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湘实业将款项1以转账支付方式汇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指定账户。中湘实业将款项3以转账支付方式汇入北京一中院账户后,广发证券协助公司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以及办理解除抵押、质押手续。
广发证券承诺,在公司、控股股东及中湘实业将款项3及时足额以转账支付方式汇入北京一中院账户的前提下,广发证券将在入账20日内协助完成办理解除孟凯持有的中科云网181,560,000股查封事宜;同日,广发证券应向中湘实业递交授权中湘实业指定人员办理本期债券项下所有房地产和股权的抵押、质押解除手续的授权文件。此后,广发证券可以向北京一中院提出申请将款项2支付至广发证券账户,将款项1支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账户。
广发证券同意中科云网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同意中科云网在中湘实业代偿债务的情况下出售资产。若公司、控股股东、中湘实业未能按照上述约定的时间,或者未能足额向广发证券偿还前述款项1和款项2,广发证券有权直接向法院就公司、控股股东应向广发证券支付的全部款项提起强制执行。
在调解书已经生效,且北京一中院将上述款项1和款项2全部支付至广发证券账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账户后,即视为公司、控股股东清偿了本案的全部款项。
据公告,中湘实业法定代表人为陆镇林,成立于1992年7月29日,注册资本100,000,000元,住所在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中路中湘大楼,经营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电线电缆、工业锅炉、橡胶、重油、普通机械、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的批发零售;自有门面出租服务;金矿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