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监会科技部三部门计划试点投贷联动
科技部副部长李萌昨日在“2015浦江创新论坛”科技金融高峰论坛上透露,科技部计划与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一起,选择若干符合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商业银行试点投贷联动,积累经验后向全国推广。
今年5月,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表示,计划推动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机制研究。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鼓励创新投贷联动等融资方式支持创新企业。
上海市银监局副巡视员金爱华表示,投贷联动的业务模式是指信贷加风投的业务模式,即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等专业机构合作,在传统银行信贷业务和专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之外,通过投贷联动方式提供信贷资金,以及为股权投资基金提供贷款等。在美国,对高科技企业的贷款几乎都是由银行与风投机构联合操作的。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因此,商业银行目前尚不能直接持有企业的股权或认股权证。国家开发银行此前通过特批,获得了目前国内银行业唯一人民币股权投资牌照——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此前,商业银行的“投贷联动”实践的具体操作方式是PE、VC机构投资后商业银行跟进贷款,以及银行贷款的同时由其他机构代持企业的认股权证。
浦发银行副董事长、行长刘信义认为,认股权证是为了抵补贷款时的风险,不在现阶段增加企业的负担,未来企业发展态势良好、产生收益后,再将一部分收益给到商业银行。
8月21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金融服务创新,支持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当中提出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支持,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从事股权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形成投贷利益共同体,建立融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机制。
也有商业银行人士表示,希望能在自贸区等地区先行先试,比如由商业银行直接持有企业的认股期权。其用意并非长期持有企业的股权,而是用以抵补银行贷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