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办法
据青海省政府网28日消息,青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办法、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措施。
青海省民政厅主要负责人日前在2015年“青海省养老服务惠万家”宣传活动上介绍说,青海将在西宁市、海东市等省内气候条件较好、基础设施相对完备的地区,择地兴建一批面向社会老人的养老服务基地、老年人住区,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将加快推进兜底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为政府供养对象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
该负责任还介绍了青海省未来在发展养老服务中,还会实现例如“不仅重视建设养老机构,也会同步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由过去的简单生活服务向人性化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人文关怀、老有所乐等养老服务转变,注重发展与老年人生活、医疗、教育、文化、旅游、专用产品用品等产业”,“由过去政府投入为主,向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资本投入为主”,以及“由政府直接经营,向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为主转变,政府将致力于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依法监督管理养老服务业”等几个重要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