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理财 正文

情侣分手女方以流产为由拒退彩礼 称需要精神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眼看就要结婚,连彩礼都给了,可是这对情侣最终却没有在一起,究竟为什么?黑龙江一对情侣分手女方以流产为由拒退彩礼,称需要精神赔偿,法院:不予支持,返还彩礼6万元。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事情的原委。

彩礼
彩礼

我国很多地方都有天价彩礼的习俗,那么这些彩礼给了之后,如果两人闹矛盾分开了,彩礼是不是也能退还呢?近日黑龙江就发生了一起涉及彩礼的事件。

10月12日,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同居女友流产后分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据了解,原告小李(化名)与被告小燕(化名)于2019年工作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

2020年1月,小燕婚前怀孕,两家人商量婚事。小燕提出向小李索要20万彩礼,并同意按农村习俗举行仪式。然后小李通过银行转账10万给小燕。

2020年2月,双方同意在医院做流产手术。2021年初,小李父亲病逝,家庭条件恶化。小燕提出买房买车,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分手。故原告小李将被告小燕诉至武昌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全部彩礼10万元。

庭审中,原告小李认为,被告小燕在结婚之际索要彩礼,现在双方不能结婚,被告应返还全部彩礼。被告小燕辩称,是原告家庭变故导致两人分手。2020年1月起,双方共同负担生活费,在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曾堕胎,需要精神赔偿。最终,五常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彩礼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