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规定如下!
虽然说很多人都知道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不过很多人对于提取公积金是需要的材料并不太了解。那么,大家知道上海地区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吗?感兴趣的网友们,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协议》和拆迁专用收款票据。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工程建设许可证》。
2、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也可提供《居民身份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县)、区级劳动鉴定机构出具的1-4级残疾证明和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出市定居的,原为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未迁户口的需提供与苏州市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经当地劳动人事部门鉴证。原为苏州市外户口的,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暂住证》或外地《户籍证明》。
4、出境定居的,提供本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境外身份证)》。
5、偿还普通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普通住房贷款还贷证明》。属商业性贷款的,首次提取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和所购住房《房屋所有权证》。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和代领人《居民身份证》。低保对象且账户封存半年以上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
7、职工(含配偶)租赁一处普通自住住房且支付房租超出本市上年职均工资10%以上的,提供租赁协议和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