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菜不合格处罚方法 榆林夫妇卖5芹菜罚款六万元合理吗
近日,榆林一对夫妇卖5芹菜罚款六万元引发争议,那么芹菜抽检不合格处罚方法有哪些呢?5斤芹菜不过也就价值几十万,罚款六万六也太夸张了吧!监管部门到底是打着处罚的旗号敛财还是遵守规章制度?
近日,国务院督查组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接到群众举报,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督查组对此展开调查走访。
罗夫妇经营着一家蔬菜粮油店。去年十月的一天,他们购进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抽取2斤进行抽检。一个月后,他们收到了一份检验报告,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
粮油蔬菜店老板罗某表示,在被告知芹菜不合格后,必须提供购买收据。罗某称,当时收据丢失了,找不到了。
涉案7斤芹菜中,除抽检2斤外,其余5斤已被夫妻俩以4元/斤的价格售出。
处罚决定认定,因涉案芹菜已售出,未经采购人信息无法召回,罗某夫妇无法提供供应商的许可证明和票据,无法如实说明采购来源,未能履行有进货检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额的。食品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6.6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