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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提高城乡低保最低标准 每个月多少钱?

说到低保这是很多人都关注的一个问题,据消息称,今年粤将提高城乡低保最低标准,那么提高之后有多少钱一个月呢?对于低保户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这意味着每个月到手的低保金又增加了,下面我们来看看各地的低保提高之后的标准是多少。

低保
低保

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发布了《 2021年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四类地区制订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与2020年相比,到2021年将增长3.5%。提高四种类型地区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补偿水平,并使其保持在全国前列。

其中,广州,深圳等一等地区的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87元,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等地区的最低标准为967元每人每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辖县)等三类地区为853元每人每月,汕头,韶关等四类城镇为800元每人每月,农村为551元每人每月。

该省2021年的最低城乡生活津贴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应当对未达标的月份按当地政策批准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21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