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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结婚离婚23次 “假结离婚”骗拆迁款被刑拘

网上有这么一个段子,某高龄男子为了结婚在自家房子上写上一个“拆”字,结果心愿达成。由此可见拆迁赔偿款之高,不少人因有拆迁房成为千万富翁。杭州有有一家人在半月结婚离婚23次,只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赔偿款。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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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警方已对涉事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半月结婚离婚23次涉事人员11人,其中4人被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审。这一家人为了拆迁赔偿款可以说是“丧心病狂”了,国家拆迁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已经给予拆迁户一定的补偿,但为了骗取更多的国家利益“假结婚”、“假离婚”,这是在挑战法律底线。

同时,在这些眼里都是钱的“戏精”看来,什么道德、什么伦理,根本都不是事儿,能赚到钱才是最重要的。精明过人的他们清楚,这样的做法并不违反婚姻法。的确,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就不在禁止结婚的范围。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如有“不按照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假报户口”等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就这起案件来说,这一家子11人之所以用眼花缭乱的动作结婚又离婚,整出这么大的动静,目的只是为了骗取不菲的拆迁补偿金。考虑到这种诈骗公私财物行为,涉及的拆迁补偿金为数不少,已经超过了浙江省关于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理应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浙江省有关具体数额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就此案来说,一旦定罪量刑,板子必然不会太轻。当然,如果有未遂的情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刑事责任恐怕很难免于追究。潘某田、潘某勇等4人被刑事拘留,已经释放了予以严惩的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