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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应入民法典 离婚后夫妻债务要一起还吗

在现代社会,婚姻制度依然是一种合伙人制度,双方签订一纸婚约,共同承担生活风险,共同享受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是夫妻离婚之后,关于夫妻财产、夫妻债务有很多令人烦恼的问题。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有代表提出夫妻债务应入民法典,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夫妻债务问题引热议
夫妻债务问题引热议

夫妻债务应入民法典

“夫妻债务立法问题事关婚姻家庭安全,民法典相关立法亟须完善夫妻债务规则,‘共债共签’原则应写入《民法典》”,本次人代会,由全国人大代表陈建银领衔、共32名代表联合签名的《关于民法典完善夫妻债务规则保障婚姻家庭安全的议案》,提出了上述建议。

“夫妻债务新解释的出台顺应民心民意,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涉及大量虚假诉讼和民间高利贷,强调‘共债共签’原则应写入《民法典》,有助于从立法层面加强监管民间借贷乱象”,陈建银表示,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即第24条新司法解释),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的原则,得到社会各界赞同。

但是,2018年8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尚未体现这一最新司法解释精神。不仅如此,在一审稿中,还删除了婚姻法第41条。该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此条款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性质认定正当合理,夫妻共同债务的甄别是夫妻财产关系的核心制度内容,民法典对此应该予以明确”。

第24条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后夫妻债务要一起还吗

1981年正式施行的《婚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2003年12月,最高法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被负债方”。

一些受害者在网上感慨:“你都不知道,哪天突然就有个陌生人,拿着一张你前夫在婚内签字的巨额借条,加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来向你讨债。”

《婚姻法》中的漏洞让很多人钻空子牟利,也让很多人成为无辜受害者,离婚后还要背负巨额债务。人大代表们提出“夫妻债务应入民法典”的建议直指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老百姓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根据1981年《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后,夫妻债务是需要双方一起承担的,如果你的另一半故意整你,在婚姻存续期间故意举债,离婚后你不仅没有家庭还背上了巨额债务,这样的遭遇非常可怜,人大代表提议落实“共签共债”原则,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