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修改最低婚龄 人口红利时代要结束?
我国当前鼓励晚婚晚育,但今年全国两会有人大代表建议修改最低婚龄,他认为当前人口出生率下降,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应该降低适婚年龄,已解决当前人口问题,朋友们你们怎么看呢?
建议修改《婚姻法》第六条,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改为“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同时删除“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列明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关于抓紧修改法定结婚年龄及不再鼓励晚婚晚育的建议》。
丁列明认为,现行最低婚龄及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已与人口发展形势、生育政策等不相适应,建议尽快修订《婚姻法》相关条款。
他表示,现行法定结婚年龄及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主要服务于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但“十二五”以来我国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大幅减弱,劳动年龄人口和育龄妇女明显减少,老龄化程度加深,群众生育意愿发生重大转变。为应对这些重大变化,2016年起已实行全面两孩的生育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也由以控制数量为主转向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人口红利指的是劳动力人口占比高,抚养率低,当初鼓励独生子女就是为了创造人口红利。但随着人们思想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生育孩子,晚婚晚育成为当代年轻人的借口。
但是,修改适婚年龄有没有效果呢?
从生育的角度看,如果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成立,那么女性合法生育年龄为19岁,此时女性生理机能尚未成熟,并非是很好的生育时机,建议修改最低婚龄意义不大。
同时,有人指出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未来或将不需生育提供劳动力,各位朋友,你们怎么看呢?你们支不支持修改最低婚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