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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透支信用卡逾4万 二审改判为无罪

现在使用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了,但是现代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了,人们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透支信用卡,同时逾期的可能性很大。根据网媒消息,一男子透支信用卡逾4万,一审判有期徒刑一年半,二审改判为无罪,理由是逾期金额达不到犯罪。

信用卡逾期惹上官司
信用卡逾期惹上官司

据说,2014,安徽宣城,男子刘某在一家银行里面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他透支的信用卡的额度达43685.91元。

男子因为透支了信用卡,银行曾经是2次催收,但是男子都是没有还款。在2018年的时候,男子被抓获,一审法院调查认为男子有恶意透支信用卡,而且是数额较大,他这样的行为已经是造成了信用卡的诈骗罪,因此最后的审判结果是男子被判处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还被罚了3万元。

一审宣判后,刘某某上诉称:他的信用卡中途遗失,补卡后分期还款六千多元,但还款后该卡不能正常使用;银行两次催收其均没有收到;其家庭资产、医疗保险等均没有变动,他是想等儿子大学毕业后将本金、滞纳金一并还清,没有逃避的故意;另外,手机2017年底才意外停机。

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入罪有没有数额限定?宣城中院二审改判,是否意味着我国放宽了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标准?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介绍,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该男子一审被判刑原因是犯了信用卡欺诈罪,而男子上诉后通过证明自己并非恶意逾期,从而摆脱了信用卡欺诈罪罪名,可见,在当今时代,如果大家使用信用卡太随意的话,很有可能犯罪,所以请务必谨慎使用信用卡,一旦用了,就要注意按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