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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交易者可通过四个途径参与原油期货

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近日正式发布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章程》、《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以及11个相关业务细则。作为中国期货市场第一个对外开放的品种,境外交易者参与原油期货交易有4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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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期货交易

四种参与模式

原油期货确立了“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的基本思路。“国际平台”即交易国际化、交割国际化和结算环节国际化,“净价交易”就是计价为不含关税、增值税的净价,“保税交割”就是依托保税油库,进行实物交割,“人民币计价”就是采用人民币进行交易、交割,接受美元等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在积极稳妥完成各项上市准备工作后,能源中心争取年内推出原油期货。

标准合约方面,1000桶/手与国际主流的原油期货合约保持一致。交易者适当性门槛方面,对个人客户设置50万元的门槛,对单位客户设置100万元的门槛,同时要求具有相关的交易经验,具有一定的抵御承受风险能力。

能源中心作为中央对手方,在期货交易达成后介入期货交易双方,成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以净额方式结算,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保障。

对于境外交易者如何参与,能源中心表示有4种参与模式,一是作为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直接参与能源中心的交易;二是作为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客户参与交易;三是作为境内期货公司会员的客户参与交易;四是通过境外中介机构参与交易,境外中介机构需要将客户委托给境内期货公司会员或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

以上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必须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会员与能源中心办理结算业务。此外,市场运行中,并不限制境外中介机构中间介绍境外交易者给期货公司会员,而作为期货公司会员的客户参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