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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出台无理由退房 2个自然日内可退定金

看房中付完定金后发现不想要想退房,其个中损失是不可言喻的,近日东莞出台无理由退房,可以在2个自然日内可退定金,这个新规出台使得临时退房的人获得最大的利益,但新规出现会影响到楼市吗?

无理由退房
无理由退房

东莞于近日宣布,从今年3月1日起,买家在楼盘认购后,“两天内可无理由退定”。也就是说,以后大家在东莞买房也可以像在网上购物时一样,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提出“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

地产经济学家邓浩志表示,这个避免购房者一时冲动买房,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划了一条缓冲线。但是对楼市产生不了什么影响,因为它不会因此改变供需关系,就多了两天冷静期而已。世联行资深市场研究员崔登科也肯定了这一说法,表示新规更多的是对购房者的一种保护。

去年底,东莞市消委会调查了房地产交易领域涉及的合同、协议,发现有不少开发商在消费者购房时签订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设“陷阱”,设置一些免责或限制甚至剥夺消费者选择权的霸王条款。

依据调查情况,去年12月6日,东莞市消委会发出2018年第6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涉及条款有提出异议和说“不”的权利:

一、买卖双方商定,涉及该商品房或其所在楼宇、项目的规划、设计变更,如属于下列任一情形的,买受人同意不因此拒绝收楼或解除售房合同,出卖人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构成买卖双方完整的合意,并取代出卖人在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和示范单位中对该商品房所作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销售人员陈述、说明、保证等)。买卖双方特此确认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买卖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东莞出台无理由退房很大程度限制了房产商对消费者做出的霸王条款,其次购房者可以购买到合心意的房子,不得不给东莞一百个赞以示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