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医疗骗保案 某夫妻诈骗医保达44万
只要涉及到钱,就会有歹念的人通过不法手段获取,就在昨天,北京最大医疗骗保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宣判。这个案件是怎样的,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宋李茹和姜治有是夫妻关系,河北承德人。姜治有以前在北京一煤矿工作,受过工伤,有工伤证,按照有关规定,针对特定工伤类型药品,享受百分之百报销比例。姜治有还认识不少持有工伤证的前同事,在2017年10月份左右,被告人宋李茹、姜治有以借用证件取药,并每月支付人民币1500元使用费为由,从被告人孙德瑞、许洪贵、陈小东、黄中华处借得四人的工伤证、医保卡。
被告人宋李茹、姜治借得四套工伤证、医保卡后,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拿着四套证件先后数十次在北京多家医院开医保报销药品,共骗取工伤保险基金446378.61元,并将上述药品低价卖出。其中,冒用被告人孙德润的名义开具药品9.6万多元,冒用陈小东、黄中华、徐洪贵名义各开出药品10多万元。作案期间,被告人宋李茹、姜治有先后向孙德润支付9000元证件使用费,其他三名出借工伤证、医保卡的人也获得了4500元到12000元不等的报酬。在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两被告人数十次作案,共计开出了44万6千多元的药品,然后将这些药品以原价1/4到1/3的价格出售、非法牟利。
审判长对案件的判决是被告人宋李茹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姜治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审判长针对此案件就表示自己的观点,诈骗国家医保基金,在严重危害基金安全的同时,也容易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示范效应。在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的同时,此案也暴露出医院管理方面的一些漏洞。
大家也要知道,医保被骗取后会得到什么惩罚?刑法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该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大家可要端正自己的三观,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钱不要想,要做一个正直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