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子公司正渐行渐近 理财市场新人将有新玩法
理财子公司正渐行渐近。10月下旬,中国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2日,《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有超过20家商业银行对外发布了设立理财子公司计划。作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重要的配套办法,《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公布之后,首家理财子公司将花落谁家?银行相关业务将出现哪些变化?经济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业内专家。
强化法人风险隔离
今年4月份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强化法人风险隔离。这是监管制度首次明确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并将落脚点放在了强化法人风险隔离上。
光大资管研究近日发布报告认为,理财子公司将打破刚性兑付,通过净值化产品实现风险和收益过手给投资者,避免风险积聚在银行体系内,实现风险可计量、可分散和可承担,同时也有助于监管机构掌握相关市场数据和真实的风险情况,提高金融系统的透明度,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认为,设立理财子公司是打破刚性兑付困局的重要制度保障。“刚性兑付”一直困扰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既不利于金融机构市场化,也不利于形成成熟金融市场。
尹振涛认为,由于我国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结构固化,市场参与主体对商业银行背书需求根深蒂固。商业银行成立独立的理财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清晰化,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去刚兑。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内部正在重新划分和调整业务,原有理财业务相关人员将部分转岗到理财子公司。
业务隔离能否实现风险隔离?一位银行资管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理财子公司独立运作后,可以避免资管业务中的市场风险向银行传统业务扩散,实现这一点的关键在于打破刚性兑付。他同时表示,目前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业务仍存在惯性依赖,认为银行理财不会亏损的投资者仍占“十之八九”,投资者教育任务艰巨。
理财产品转型加速
记者近日走访了多家银行营业厅发现,相比10月初,商业银行在售理财产品已出现明显变化,净值型产品及低起售点、长期限类产品明显增多。
北京市西城区一家国有大行网点客户经理告诉记者,固定收益类产品还没有完全下线,但产品额度已经明显缩水。“我们会向客户优先推荐净值型产品。因为根据监管规定,2020年之前产品要实现转型。”在他看来,在资管新规过渡期内,类货基的现金类理财可能迎来大发展,因为收益与之前的理财产品不相上下,但赎回更方便。
在业内看来,目前现金类产品是活期存款的最佳替代品之一,兼具低门槛、低风险、高流动性等优势。从短期看,不少银行正加码现金管理类产品;从长期看,理财子公司将推进理财净值化,加速产品线重构,从以固收类理财为主,逐渐发展权益类、混合类、衍生品类等理财产品。
光大银行资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几年我国资管行业爆发式的增长很大部分是依赖于预期收益型资金池模式,投资和产品分离定价模式不能充分反映投资风险。理财子公司的转型有利于促进资管行业整体生态改善,降低资金池产品的比例,促进净值型产品发展。
理财市场重新洗牌
在业内人士看来,理财子公司的设立从防范风险角度来说是完成了最基本的风险切割,从行业发展角度来说,新的平台和业务规则意味着理财市场的重新洗牌,有能力的银行都在抢“头啖汤”。
截至目前,拟设立或者公开表示有意向设立理财子公司的,五大国有银行已全部就位,其中工商银行注册资本金最高,达到160亿元,其次是建设银行150亿元、农业银行120亿元、中国银行100亿元和交通银行80亿元。另外,在9家拟设立理财子公司的股份银行中,注册资本最高的为浦发银行。其他股份行包括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等,注册资本数十亿元至百亿元不等。
在尹振涛看来,虽然是商业银行子公司,但与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相比,理财子公司具有更大优势,其牌照价值凸显。另外,在更高的牌照价值下,准入门槛也被抬高很多。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同时,股东入股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和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这就避免了之前资本大鳄常用的虚假注资、循环注资手段。”尹振涛说。
另外,根据规定,股东在银行理财子公司章程中必须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用于质押或设立信托。非金融企业入股理财子公司,必须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的30%,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等。
尹振涛认为,并不是商业银行都具备成立理财子公司的条件,那些资本规模较小、资本充足率较低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基本不具备条件,均被排除在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