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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期货公司开出18张罚单 曝光违规现象的背后

资管业务和私募产品代销业务正在成为期货公司违规的重灾区。

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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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至今,湖南、浙江证监局对5家期货公司开出了18张罚单,涉及方正中期期货、金信期货、大有期货、德盛期货和中大期货,核心违规问题多达8条,包括为私募配资业务提供服务并获取报酬、在资管计划中承诺保本保收益或宣传预期收益率、私募代销产品未核实产品信息等。

期货公司各种违规现象的背后,是期货资管业务监管的不断收紧,以及期货资管业务的大幅缩水。截至2018年上半年末,全国共有129家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其中10家以子公司形式开展业务),其中证监会批设39家,协会完成备案90家。报备产品数量共计2889只,产品规模合计1629亿元,相较2017年底的2458亿元,下降33.7%。

中大期货、金信期货等5公司密集被罚

湖南证监局在9月26日、10月9日两个工作日对4家期货公司发布了6道监管函。10月9日,湖南证监局挂出四道警示函,涉及大有期货、金信期货、方正中期期货的四名员工,他们均违规为一家私募公司——武汉坤州大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配资业务提供服务,并获取报酬。为此,湖南证监局对上述员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9月26日,湖南证监局还挂出了对金信期货和德盛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这两家公司在资管计划中宣传保本保收益和预期收益率。监管函中,湖南证监局要求这两家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落实整改工作的书面报告。届时,湖南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在近期监管层对期货公司的罚单中,以中大期货违规最为严重。9月26日,浙江证监局向中大期货连开12张监管函,包括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销售人员在内的11名员工,主要违规问题均涉及私募产品代销,包括私募代销产品期限混乱、随意更改期限等,甚至还出现伪造合格投资者收入证明等少见现象。这表明,中大期货在基金销售业务和员工行为管控方面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浙江证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对中大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公司董事长陈忠宝、总经理鲁峰、首席风险官宣伟瑜、财富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方献军均收到警示函。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中大期货首次被罚。就在9月13日,浙江证监局就发布了关于对中大期货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在运作“中大期货—侯潮1号资管计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2017年9月15日、9月18日和9月19日,期货帐户收盘后结算保证金占比违反了合同约定;2017年9月29日,期货保证金占比违反了合同约定。上述事实反映出公司未严格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未有效建立并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和流程,违反了相关规定。

华南一位期货公司高管向记者表示:“我们已经注意到了监管层的动作,虽然公司在合规方面一直管理严格,但以后也会加强自查,进一步做好合规制度建设和员工培训管理工作。”

八大违规乱象曝光

记者注意到,在浙江监管局和湖南监管局对上述期货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发布的监管函中,主要涉及8大核心违规行为,包括:

第一、在资管计划中承诺保本保收益或宣传预期收益率。金信期货存在向投资者宣传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率的行为,在公司资管产品“梧桐树三期”的介绍材料中存在“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5%-20%”的描述;德盛期货在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材料中存在保本保收益内涵相关表述。在云麓2号、云麓7号宣传推介材料中提出,管理人跟投15%-20%,优先承担亏损,并强调“资金相对安全”;中大期货通过内部员工微信群发布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宣传口径存在“年化收益率7.4%”“年化7.6%”等表述。

第二、违规为私募配资业务提供服务并获取报酬。大有期货有限公司岳阳营业部员工霍青山和彭洪林、金信期货有限公司岳阳营业部龚跃、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长沙营业部员工郭任重,此四人在工作期间,为武汉坤州大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配资业务提供服务,并获取报酬。

第三、代销私募产品未核实产品信息。中大期货在代销上海宇艾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发行的产品过程中,未对部分产品对应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涉及标的金额19.56亿元的重大未决诉讼进行调查核实。

第四、代销私募产品期限混乱,随意更改期限。中大期货在销售“宇艾供应链二十三期专项私募基金”时,投资者签署的基金产品合同约定“产品期限为180天,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原则上封闭运行,临时开放日不允许赎回”;未与购买3个月期限产品的华某妹、吴某中等7名投资者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等方式确定其产品期限;华某妹、吴某中等3名投资者的产品期限由3个月变更为6个月时,公司仅通过口头方式、未通过签署书面协议或电话录音等留痕方式与前述投资者确认其更改产品期限的意愿;公司《金融产品认购确认单》未记载朱某松、方某等6名投资者的产品期限。

第五、部分员工销售私募产品时,并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中大期货员工胡曾意向投资者胡某利、黄某珍销售私募基金产品时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刘云舒向投资者胡某云、郑某销售私募基金产品时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叶磊向叶某兰销售私募基金产品时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销售奖金由公司发放给挂名销售人员,挂名销售人员再返还给前述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

第六、拼凑资金购买私募基金产品。中大期货员工刘云舒明知投资者胡某云拼凑资金购买私募基金产品仍向其销售,员工陈静明知投资者朱某群拼凑资金购买私募基金产品仍向其销售。公司4名员工拼凑购买、2名员工与1名投资者拼凑购买私募基金产品,销售奖金由公司发放给挂名销售人员,挂名销售人员再返还给前述人员。

第七、伪造合格投资者收入证明。中大期货的员工为多名投资者伪造收入证明,向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投资者销售私募基金产品。其中公司员工章世俊、祝玲莉伪造投资者华某妹、沈某良收入证明,员工胡曾意伪造投资者黄某珍收入证明,员工陈静伪造投资者朱某群收入证明,员工叶磊为其本人及投资者高某琪伪造收入证明。

第八、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2016年4月至今,中大期货总经理鲁峰实际分管基金销售业务。但在2016年6月7日向浙江证监局报送的《关于高管人员职责分工的报告》中记载公司副总经理王芳分管基金销售业务,报备材料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在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将《中大期货2016年第四次公司办公会议纪要》部分内容修改后向检查组提供,所提供材料存在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