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减轻税负 月入2万以下税负减半
今年10月1日,新个税法部分规定就要实施了,其中对人们影响最大的便是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了。新个税法改革减轻税负,上班族月入2万以下税负减半,这到底是怎么算的,一起来看一下。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配套措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下发文件,明确了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相关适用问题。
从10月1日起,个人工资条就将显示出改革的减税红利,一系列新变化也将随之而至。针对个税改革带来的相关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两部门《通知》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个税改革减轻税负
“适用政策是以纳税人实际拿到工资的时间来划分,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拿到工资的,无论属于哪个月的劳动所得,都按照新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旭红说。
今年第四季度的过渡政策包含了双重减税措施。一是由原每月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了每月5000元;二是适用新的税率表,由于新的税率表拉大了中低收入的税率级距,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税负。
与新个税法相比,两部门《通知》中的税率表还多出了一栏“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是指为解决超额累进税率分级计算税额的复杂技术问题,预先计算出的一个数据,以方便计算个税。
根据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值得注意的是,应纳税所得额并不是实际工资收入,而是对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扣除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并扣除“起征点”后的数额。此外,新个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1月1日起才能实施。
比如,王某10月份应发工资是15000元,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500元后,则王某10月份取得的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须这样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15000元-2500元-5000元=7500元。(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7500元×10%-210元=540元。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个税改革后,月收入2万元以下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渣打银行发布的报告也显示,新税法施行后,估算月收入14000元以内税负减轻幅度接近70%。
专项扣除细则要惠民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还将动态调整。这无疑给广大纳税人吃下了“定心丸”。
记者获悉,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6项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和标准。
“在执行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既要体现公平,又要尽量降低遵从成本。”李旭红建议,按照公平及简便的原则,可以通过多方信息共享,核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减少纳税人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