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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

大学毕业后就要参加工作了,如果你从事的行业是IT、金融等热门行业的话,那么起薪一定会高于普通大学毕业生的薪资。同时,这也意味着你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收入超过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据个税法草案二审结果,个税法草案初审中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的规定没变。那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会有什么影响呢?一起来看看。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不同性质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费用,以不同税率课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是个税改革的总体方向。

这次修改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把以前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照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税。

分类税制有什么弊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于国于民有什么好处?

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在现行分类税制下,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按3500元的费用扣除后按3%~45%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费用,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按20%比例税率征税,超过一定数额后实行加成征收,最高税率相当于40%。

此次个税法修改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一个纳税人如果既有工资薪金所得又有劳务报酬所得,年终要将两项所得合并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表。分类税制最大的弊端是“认钱不认人”,由于无法将不同来源的所得按照纳税人个人归集,根据个人总所得纳税,因此导致所得相同的人由于所得性质不同税负不同,不利于税负的公平分配。

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下,纳入综合范围的不同所得项目将合并计算纳税,税负的分配将更为公平。

实行综合计税,能够较好地体现个人收入的合理负担,增强纳税人的认同感。此次个税法修改,只是将四项所得纳入了综合计税,其他各项所得还是沿用原来分类计征的方式。

综上所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五千元,是我国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转变的一个表现。综合与分类税制使税负的分配更为公平,同时还可以增强纳税人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