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个税改革最新消息: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近日个税改革传来最新好消息,不仅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从3500元上调至5000元,而且这次个税改革还增加了多项附加扣除,这意味着所有的老百姓都将从这次改革中受益。那么,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呢?下面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从修正案草案的内容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型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这次个税改革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税率调整如下: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个税免征额上调为5000元之后,以北京市税前月薪10000元计算,如果足额缴纳四金2220元,那么税后收入多少呢?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即10000-2220-5000=2780元;参照调整后的工资税率表,不超过3000元部分适用税率3%。缴费=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暂计为0)=2780*3%=83.4元;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10000-2220-83.4=7696.6元。
而如果按照现行个税免征额3500元计算,参照调整前的税率表,1500-45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10%。缴费=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05元)=4280*10%-105=323元;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10000-2220-323=7457元。也就是说,对于一个在北京月薪1万的工薪族来说,个税免征额从3500元调整至5000元,将使其每月到手收入至少增加239.6元,每年少缴费287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