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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遭电诈98万 银行担责赔偿金额24万

近年来,电话诈骗的手段不断翻新,如今竟将魔爪伸向了老年人,佛山一名7旬老人遭电诈98万,欲哭无泪将银行告上法院,那么在这起电话诈骗的案件当中,银行存在哪些过错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详情。

电话诈骗
电话诈骗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不强的特征,给诈骗团伙和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近日,七旬老人拿着键盘手机到银行办理了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等业务,随后,老人被电话诈骗98万元,老人将银行告上法庭索赔。近日,佛山中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银行方就未充分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对老人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共计24万余元。

陈伯今年已经70多岁了,据他回忆,2016年11月4日自己分别接到两名陌生男子的电话。两名自称是“警察”的男子告知陈伯,他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消费,要求其前往银行开办新的银行账户保障资金安全。

获悉这一消息的陈伯不疑有他,遂于当日前往银行办理了借记卡。随后几天,陈伯分多次共计向该卡转入98万余元。等到11月12日,陈伯前往银行查询发现账户余额仅剩71.1元,意识到被电话诈骗的他连忙报警。经查,陈伯的存款每次在存入当天即被人通过手机银行或者电话银行转走。

陈伯表示,自己办理借记卡期间,曾按柜台人员要求提供个人手机号码,但并未同意开通该卡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等服务。银行方未经同意擅自开通,后续又未经合法程序将自己的款项转出且未告知,导致自己巨大的经济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索赔未果,陈伯一纸诉状将开卡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共计102万余元。

2017年12月,禅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银行方对手机银行转款部分承担10%的赔偿责任,对电话银行转款部分则承担50%的责任,共计需向陈伯赔偿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