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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没借成也要背债 以民间借贷为幌子实施诈骗

这几年出现了“校园贷”、“裸贷”、“以房养老贷”、以及最近比较火的“套路贷”。一名男子因被套路贷给套路了,最终钱没借成也要背债,据悉,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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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套路贷”中,借款人往往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被告知如正常还款,虚增数额不需归还,主观上认为对虚增部分不必偿还,此外出借人对“违约”的态度也不同,“套路贷”中犯罪人为达到占有虚增款项的目的,往往采取“失踪”等方式让被害人在约定期限内无法还款而“违约”。

“套路贷”侵害客体多、社会危害大,从诱骗或强迫被害人签订合同到暴力讨债、虚假诉讼,不仅侵害被害人财产权、人身权,还危害公共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甚至挑战司法权威,严重妨害司法公正,而高利贷主要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在法律后果上,“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2017年12月,大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市民高某报警称,2016年正月初八,高某经同事介绍认识了李某,并计划向李某借款5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彩票。随后,高某按照李某要求,写下了借款15万元人民币的字据,却不想李某单方将原来约定好的1角钱利息抬高至1角5分。高某当即表示不借了,可李某却让其支付3000元“违约金”。

为了要回借款手续,高某只得给李某汇了3000元人民币。然而,在拿到高某的3000元钱后,李某非但没有归还借款手续,反而多次到高某单位索要15万元人民币的“债务”,并将高某起诉至法院。2017年7月13日,法院判决高某给付李某15万元人民币及每月2%的利息。而在此期间,高某一直被李某指使的人威胁恐吓。

前期侦查中,大庆警方发现这并非一起简单的借贷案件,随即成立专案组,对李某等人涉嫌使用“套路贷”手段实施犯罪的团伙案件立案侦察。

民警发现,2016年以来,李某纠集勾结袁某军等8人,通过中介推介,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等为掩护,通过放高利贷、恶意讨债、虚假诉讼等手段,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以快速放贷为诱饵,先后作案8起,诱骗或胁迫9名急需用钱者陷入圈套,总涉案金额达450万元,受害群众直接经济损失220余万元。

借款过程中,李某等人以实际借款额的2至3倍数额与借款人签订借条,以借款人的房产、汽车等为抵押物。协议签订后,双方到法院申请调解,调解结束,李某等立即索要签订借条数额的款项,令借款人的债务短期内迅速激增,不堪重负。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李某便将借款人的房产、汽车据为己有,并且在催“债”、讨“债”过程中,对借款人实施24小时尾随追踪、非法拘禁、打骂等暴力犯罪行为。

今年3月17日,经过周密部署,专案组在大连瓦房店、黑龙江齐齐哈尔、广东珠海、大庆市四地对该团伙统一收网,将李某、袁某军等9名嫌疑人抓获。

据了解,从今年3月初至今,大庆公安机关通过梳理核实群众举报的47条犯罪线索和相关案件中摸清了“套路贷”的基本步骤和常用犯罪手段,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打掉7个“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5人,涉案群众达到300余人,涉案价值2500余万元。

警方提醒,借款一定要去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若发现自己陷入“套路贷”一定要及时报警。同时警方也奉劝那些有涉及“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机构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