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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利息一般是多少 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

相信大家经常听说高利贷这个词,但是对高利贷又有多少了解呢?高利贷利息一般是多少你知道吗?究竟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多少才算是高利放贷呢?如果一个人高利放贷,那么是否就属于违法行为?

高利贷
高利贷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就算高利贷,以贷款1年(4.35%)为例,4倍利率就是17.4%,年利率超过17.4%,算高利贷。

就是你借了10万元,一年的利息不能超过17400元,如果超过了,那么就算高利贷了。

一般高利贷的年利率在36%以上,就是借款10万元,一年利息要还36000元。个别的高利贷利率可达100%-200%。

我们生活中所遇到的高利贷年利率一般都达到了100%,并且是“利滚利”,都说高利贷像滚雪球一样,每月的利息会计入到下月的本金中,本金就会越积越多。

就是借款10万元一年后要还20万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就要还40万元,第三年就是80万元。

看了以上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大家应该了解了,高利贷是万万碰不得的,我们需要明白,当你急需钱,资金无法周转时,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找亲朋好友临时借款,千万不要涉足高利贷,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高利贷受法律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2015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提到,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民间借贷的利率在24%之内,受到法律的保护。

利率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要求,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了36%,则超过的部分可以不支付,已经支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利率在24%至36%之间,法律保护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如果借款人自愿,有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则这部分的利息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