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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宝涉嫌违规关联交易 利用空壳企业疯狂借款(2)

11家借款企业由同一代理公司注册设立

为吸引投资,在“国金宝”平台上的信息披露中,部分借款公司的年营业额在数千万元以上,但调查时却找不到这些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和任何经营信息,根据工商部门公示的企业年报显示,这些公司的注册资金均为认缴,并无实际出资。

以上海脉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30日,按照“国金宝”平台的信息披露显示,该企业2016年总资产8525.86万元,全年营业收入24585.62万元,销售净利润11.23%。2017年4月单月营业收入高达4102.59万元,但不论是实地调查,还是网络信息查询,都找不到该企业的任何实际经营信息。该企业2017年4月17日进行了注册资本变更,7天之后既开始在国金宝平台借款,短期内借款20450万元。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这12家疑似空壳公司中部分公司关联性极强:上海鸿薛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岗资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帛庾服饰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同一天做的注册资金变更,帛庾服饰的原股东袁宝怡是上海脉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也曾是上海祝满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股东。

上海鸿薛商贸有限公司法人“舒小琴”,曾是上海岗资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0月11日,舒小琴退出岗资实业监事,上海鸿薛商贸有限公司随即开始在“国金宝”借款。

事实上,从2017年下半年以来,“国金宝”平台80%的借款项目是多是这12家公司轮番上阵,经过多方调查发现,除上海硕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外,其他11家公司均出自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永泰路603弄60号的一家公司注册代理之手,公司经理姓夏。根据夏经理介绍,注册一家公司的每年服务费用在2000元-3000元不等,服务事项包括日常管理代理记账等。

空壳公司大规模借款或涉嫌非法集资

目前,尚不能确认这些公司是上海银河惠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动寻求代理公司注册或购买的,还是纯粹的巧合,但无论是大幅度突破监管部门限额还是帮助空壳公司疯狂借贷,从风险控制还是从管理部门的规定来看,上海银河惠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国金宝”平台均游走于危险的边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该司法解释中指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网贷中介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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