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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新规出台 对夫妻债务分配认定合理吗?

过去,很多夫妻在离婚后,依然需要承担另一方的债务,这也引发了很多社会性的问题。但今后,这个情况将得到解决,1月17日消息,夫妻共同债务新规出台,新的夫妻共同债务新规对夫妻婚姻期间的债务,作了全新的认定,那么夫妻共同债务新规是否合理?

夫妻共同债务新规

2018年1月17日,我国最高法紧急出台了关于夫妻债务的相关司法解释,其中就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了新的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新解释
夫妻共同债务新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新规合理吗?

据了解,夫妻共同债务新规将于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专家一致认为,新政策将更加合理公正地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院此次的司法解释,应是综合考虑了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各级法院的司法实践而做出的,是对民间朴素的“共债共签”观念的肯定,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做出了更加合理公正地界定,避免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被不当滥用,也没有不当地加重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