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出炉:金融黑名单包括哪些?
今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发布会上介绍,目前,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已经筛选完成,已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予以公布,并推送给21个部门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出炉:
18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公布了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合计约300个严重失信市场主体上榜。首批涉金融黑名单按照失信类型,分为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非法集资名单和其他严重违法名单等三类子名单。
具体包括128个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11个非法集资企业名单和100个非法集资自然人名单、29个其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和30个其他严重违法自然人名单,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欺诈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多种行为。
涉金融领域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是根据此前国家发改委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的,主要用于净化金融生态环境,规范金融秩序。
据孟玮介绍,涉金融黑名单按照失信类型,分为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非法集资名单和其他严重违法名单等三类子名单。此次公布的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合计约300个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其中仅涉嫌恶意逃废债的严重失信债务人合计涉案金额就达62亿元。
为纠正涉金融黑名单可能出现的偏差,涉金融领域的失信“黑名单”制度还建立了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一方面,金融活动参与主体如果对被列入涉金融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异议信息申诉”栏目提出申诉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核实发现存在错误的,将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并及时从网站公示名单和部门联合惩戒名单中移除。
另一方面,黑名单公布后,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的失信主体,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异议信息申诉”栏目提交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启动信用修复机制,将整改后的主体移出涉金融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