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产假新规定 孕妇产假多少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2017产假新规定是什么,孕妇产假多少天?
现在我国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国务院常务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2017产假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2、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3、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孕妇产假多少天?
新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
生育是妇女天生享有的权力,关于2017产假新规定,各位孕妇朋友一定要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