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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全保险有哪些分类 两全保险特点有哪些?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而且两全保险也有其他的分类。那么,两全保险有哪些分类。两全保险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现在就去看看两全保险有哪些分类。

两全保险有哪些分类
两全保险有哪些分类

普通两全保险。说到两全保险有哪些分类,最基本的两全保险就是普通两全保险。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死亡或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双倍两全保险。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的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两倍的保险金。

养老附加定期保险。要说两全保险有哪些分类,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保险金额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人按照生存保险金的若干倍给付保险金,这就是养老附加定期保险。

联合两全保险。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合投保的两全保险。在保险期内,联合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时,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保险即终止;如果在保险期限内,联合被保险人中无一人死亡,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人也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受领。

这就是两全保险分类的介绍,虽然现在我们知道两全保险有哪些分类了,但是不知道两全保险特点,那两全保险又有哪些特点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关注下两全保险的特点。

两全保险特点有哪些?

具有储蓄性。被保险人参加两全保险,既可获得保险保障,同时又参加了一种特殊的零存整取储蓄。被保险人可按月(或每年)缴付少量钱,存入保险公司。若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若保险期满时,可以领到一笔生存保险金,用来养老。

具有给付性和返还性。不管两全保险有哪些分类,在两全保险中,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还是保险期满依然生存,保险公司均要返还一笔保险金。在未返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之前,投保人历年所缴的保险费等于以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形式存在保险公司。

以上就是两全保险特点的介绍,如今大家都知道两全保险有哪些分类了,但可能不知道:除了寿险有两全保险之外,家庭财产险也有两全保险。而且家庭财产保险两全保险在保险期满时,不论损失赔偿与否,足额领回原来交付的保险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