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能领取多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那么,失业保险能领取多少,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能领取多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各地政府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确定。一般而言,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都依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来领取失业保险金。
例如:广东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从2015年7月1日前,我省三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600元、1450元和1300元。据此,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280元/月、1160元/月、1040元/月。
失业金领取期限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领取期限最长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领取期限最长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但具体领取期限根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