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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哪些情形停止领取失业金?

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昨天公布。“通知”明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那么,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形停止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金领取条件

一、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哪些情形停止领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三、哪些人员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规定?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自选专业报名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2)医疗补助金。每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10元的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