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条件 各种条件详细解读
现在移民成为了一种非常流行的风潮,美国移民的现象非常的多,针对于这个情况,美国的移民方式也出现了多样化,其中美国投资移民就是美国移民的一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深受现在国内朋友们的喜欢,一些还不了解这些方面的朋友们就在问美国投资移民条件主要是什么!来一起看看吧。
美国投资移民条件
1、美国投资移民申请人必须年满21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请;
2、不要求具备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语能力,申请人必须拥有一百万-五十万美金的资产证明;
3、此投资可直接/间接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4、投资资金来源之说明,须证明投资款是取自正当来源,此可包括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
了解完美国投资移民条件之后,小编再来介绍一下美国投资移民技巧。
美国投资移民条件详细解释
投资的资金不得以非法手段取得。施行细则规定,申请人应以外国经商纪录、个人及公司报税税单,及其他文件,证明所投资金的获得,纯粹的房地产投资,买土寺或住宅,坐等升值,不符合规定。该企业必须是新的,购买一项原已存在的企业,也不符合规定,但施行细则定有变通办法。
所为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1、创设一个全新生意;2、收买陷於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3、买卖已存在的生意,并加以扩充。所谓扩充,指增加原生意资产净值40%以上,或增加原生意所雇员工数达40%以上。
采取扩充方式申请美国投资移民者,也必须符合资金及雇用10名员工的基本要求。
新的商业性公司可由一个人投资,也可两个人以上的投资者联合投资。投资移民的立法精神,在于创造就业机会。新的商务性企业必须雇用全职员工至少10名,员工指提供劳务而换取薪水的人,承揽人不包括在内。
所谓全部,指一星期工作35小时以上。若同一职位由两人共同负责,而达上列时数标准,也可算为一个全职员工。合格的受雇人,包括美国公民、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及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投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在内。
美国移民法中的投资移民雇用10名全职员工的施行细则,有一项很宽的规定,即投资签证申请人可以先提出计划,表明公司要在两年之内需雇用至少10名,不是本人或配偶以及子女的员工,但并不是必须在公司最初建立时即雇佣10人。美国新移民法对投资移民的投资限制是两年。
即通过美国投资移民和配偶及子女可先取得有条件居留身份,两年之后如果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确实履行有关规定,投资人和配偶及子女可成为美国永久居民。投资者可在投资限定的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雇用10名员工。投资者本人及亲属已取得绿卡之后,如果工作不需要,可不再雇佣员工。
以上就是小编对美国投资移民条件的介绍,希望对准备移民的朋友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