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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别掉进这些“坑” 存款签名要看仔细(2)

存款变保单?签名还要看仔细

有媒体报道,去年底,深圳白领刘先生碰到了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本以为在银行还清了4年前的贷款,当时要求一并购买的10万元理财产品加上收益能一起到手了,到银行咨询才得知,当时买的是保险产品,而且这份保险因长期没再缴费已经失效,也就是说“10万元都打水漂了”。

此后,刘先生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投诉维权,但并没有获得相应赔偿。事件围绕“刘先生是否被强制购买保险产品”、“银行是否存在销售误导”、以及“保险公司有没有及时提醒续保”仍存有争议。

撇开事件本身的几个争议点不说,存款变保险的情况并非个案。等到消费者弄明白,想要退保已经为时已晚。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不便,同时也给银行、保险行业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继续蔓延,保监会、银监会在2015年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银保业务销售行为管理的通知》,自2016年1月起,银行、保险机构已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销售环节开展录音。以此保障各方权益,当有纠纷发生时也好有据可查。

而对于金融消费者,为了避免利益受损,在签署每一份协议时,一定要看清。保险合同与理财产品购买合同有明显差异,无论从抬头到内容,都很容易区分。如果你所希望的是购买理财产品,那么就不要签署任何保险合同,因为签名是个人意愿的体现,签名后再要反悔可就难了。

同时,有意购买保险的消费者应该弄清不同险种的特质,尤其是一些投资型产品,究竟是否保本、投资利益如何分配、保险期限多长、多久退保无损失等等。另外,个人也要维护好保单的有效性,如果发生地址变更或保费扣费卡注销,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免保单失效。

当遇到金融机构销售误导或是“霸王条款”时,还可以向相关公司投诉,或向当地监管部门申诉。

“飞单”防不胜防?还不止在银行

“飞单”是近几年银行理财市场一再发生的影响较大的负面事件。所谓“飞单”是指银行个别员工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私自销售非该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非该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

通常这类产品收益率要比银行正规发行、代销理财产品的收益高得多。而出售“飞单”产品由于是理财经理等个人行为,银行一般不承担相关责任,一旦出现无法兑付的情况,投资者维权可谓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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