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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地下钱庄洗钱 境内外“对敲”资金(5)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13日期间,李德强等7人涉嫌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经营买卖外汇业务。

李德强等人先是通过若干匿名个人作案账户群和若干贸易公司过渡账户群汇集需要美元客户的人民币资金,然后通过12家公司作案账户群分别向银行购买成美元,最后将所购买的美元转卖给客户,并汇出境外到达客户指定的账户,累计非法买卖约2.12亿美元。

办案人员介绍,转移每笔资金的利益不等,一般为1‰至5‰之间。

为了降低成本和防范风险,地下钱庄的经营者一般会拉亲戚朋友入伙,李德强即是如此操作——以广东汕头李姓宗亲人员为主,相互间分工合作,既联合又相对独立。

该团伙由四个分支共同组成,有团队专门负责申购美元和境外业务,是境内美元来源、境外资金调拨的主要操盘手;有团队负责管理涉案人民币资金;有团队负责发展客户。

“庄主不会操作网银,找了一帮亲戚帮忙,我们抓获的10名犯罪嫌疑人几乎全是庄主的亲戚,有表弟、表弟女友、叔叔等。”办案民警告诉《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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