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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挪用19万学杂费花6万买彩票 法院:缓刑六个月

资料显示,去年2月份瓮安县某民办高中聘用李某为该校教师,但是任职期间该老师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学杂费19万,其中有6万元是用户购买彩票的。日前针对该案件,贵州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

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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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该校多次向李某催要费用无果后报案。案发后,李某家属代李某退还了全部挪用资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作为某中学的教师,利用其担任该校班主任、年级组组长职务便利,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鉴于李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提起公诉前已将挪用资金全部退还该学校,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因此法院判决,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挪用公款一旦被定罪,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所以各位千万不要有侥幸之心,需遵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