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光控股3只债券未能按时付息 进入30个自然日宽限期
12月11日,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发布3只债券付息公告且这3只债券均进入了3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
龙光控股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于2023年12月10日支付自2022年11月10日(含)至2023年12月10日(不含)期间利息的50%第二支龙光控股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则提出宽限期限,公司将使用宽限期条款缓解短期兑付压力,尽量保证在宽限期内尽快完成上述利息偿付工作。在龙光控股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安排公告中显示,该笔债券应于2023年12月10日支付自2022年11月10日(含)至2023年12月10日(不含)期间利息的50%。3只债券都公司应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事项给予其30个自然日的宽限期,如公司在该宽限期内足额偿付,则不构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