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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旗下村镇银行与恒丰南通分行票据案:二审败再审胜

江阴银行旗下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和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两家银行因为一起票据案历经近5年的时间终于迎来了反转。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在一审以及二审中都获得了败诉,被判将要赔偿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将近1,300万加利息,历经5年的时间2023年4月25号江苏省最高人民法院也撤销了一审二审的民事判决,在三审中驳回了恒丰银行南通分行的全部诉求,该案件第3次审理费用将会由恒丰银行南通分行全部负担。

江阴旗下村镇银行与恒丰南通分行票据案:二审败再审胜
江阴旗下村镇银行与恒丰南通分行票据案:二审败再审胜

案件要回溯到2017年江阴银行和宣汉城民村镇银行都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传票,根据传票显示恒丰银行南通分行以及青岛分行常熟支行起诉江阴银行以及宣汉诚民村镇银行,理由是江阴银行以及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和原告恒丰银行多家分行签订了票据代理回购业务合作协议和商业汇票代理转贴现业务合作协议,由于被告并没有按时将回购票据以及票面金额汇入原告指定的账户,也导致原告垫付票款利息,恒丰银行多家分行要求江阴银行以及宣汉诚民村镇银行偿付贴现利息以及垫付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