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物业公司未交停车费公共收益 法院判物业退还30余万
江苏镇江一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和业主结束服务合同之后,被业主发现并没有将小区公共停车场的停车费,还有小区的广告费返还给业主,被业主起诉到法院,澎湃新闻记者在北京时间3月27号得到消息,这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前二审判决物业公司将要退还给业主广告费包括停车say 30万元左右。
法院在审理此案的时候查明深圳某物业公司曾经在镇江某小区服务,在2018年8月份的时候,因为服务不达标,被小区业主解除和该物业公司的合同关系,物业公司退出小区之后,小区的业委会发现物业公司并没有向业主交还停车费的收入,包括广告费等多项公共收益,并且还多收了小区的公共能耗费,于是在2021年7月份的时候,小区业委会将该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该物业返回多项公共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