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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女生私自给App充值3万元法院判返还2万元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关于未成年人使用家长身份注册的APP充值打赏的案件,法院最终判处某因公司返还王先生充值款2万元。

初三女生私自给App充值3万元
初三女生私自给App充值3万元

根据澎湃新闻记者从普陀法院获得了案件详情,王先生在离婚之后女儿被判给王先生抚养,2021年的3月5号王先生的女儿使用王先生的手机,注册使用了音某公司所开发的一款唱歌语音为一体的社交软件,在使用期间王先生的女儿小美使用其父亲的支付宝,包括微信等支付账号在该软件中陆续充值了194笔交易,累计充值金额达到了3万元。王先生在发现这一事情之后,立即和该公司的客服联系,并要求该公司退款,但是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随后王先生以小美的名义将该公司起诉到上海普陀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