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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委员提议 对醉驾提高入罪门槛

近日,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他在拟准备向大会提交的关于修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构成的要件,并且提议适当的提高“醉驾”的入罪门槛,建议将现在的“醉驾驾驶机动车”改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导致不能安全行驶、对公共安全产生紧迫现实危险的”从而来降低犯罪率的发生。醉驾入刑一事一直是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和讨论的话题。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朱列玉在2022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就建议取消醉驾型的危险驾驶罪,这也已经是他第二年建议“取消醉驾入刑”。

有委员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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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这个建议,也遭到了很大的质疑,全国正席委员的戴红兵提出,目前危险驾驶罪已经成为了犯罪中的第一大罪行,可能有些人会受终身受到影响,但是因为危险驾驶的罪行依然存在,交通肇事罪的数量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下降了很多,但也就说明了危险驾驶罪是有预警功能和惩罚功能的,对于路人的人身安全形成了良好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