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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三观不合申请离婚 法院判决是这样的

离婚不是想离就离,如果仅仅是因为三观不合就想起诉离婚,法院基本上不予支持。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件离婚诉讼案件,妻子因三观不合申请离婚,法院不予支持。

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

家住沈阳的李某(女)请求法院判令自己与史某离婚,理由是双方性格不同、三观不合,几年前已不同吃、不同住以及经济独立等等。现史某已搬离共同住所,李某辨称是被迫分居,希望法院支持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李某和史某育有一个孩子,对于李某的诉求,法院认为双方已经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家庭关系,双方均应珍视彼此间的夫妻感情,把家庭责任放在首位,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离婚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