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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生育恶意调岗 定期开展督查

女性在职场常常会遭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比如休完产假回来工作往往会遭到调动,近日国务院发布文件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生育恶意调岗,保护女职工权益不受损害。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具体细则。

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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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文件明确,要为妇女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恶意调岗、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推进生育奖励假期间工资落实,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保护女职工生育权益。

文件还提出,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的需要,为女职工设立哺乳室、产房等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福利托儿和监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