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房新规将落地 有哪些新的规定?
面对庞大的租赁市场,需要更加完善的监管制度才能更好的维护这个市场有序的发展,最近,深圳租房新规将落地引发关注,新规中表明,单次收租超3月部分纳入监管,而且被监管资金不得随意使用,那么这些新规对房客以及房东都有哪些影响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微信号3日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提到,承租人租金超过3个月,或收取承租人押金超过1个月的,多余资金由银行开立专户监管,或由房屋租赁公司提供相应的银行担保为保证。
《通知》明确,按照本通知规定实施资金监管的,不得随意使用监管资金。从租赁合同生效后的次月起,监管银行将按月向住房租赁公司发放租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监管资金退还承租人的押金、预付租金等:1、房屋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同意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企业与承租人主张依法或者按照租赁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3、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租赁提前终止;4、房屋租赁公司停止经营房屋租赁业务的;5、房屋租赁业务经营不善,不能按照租赁合同向承租人退还押金和预付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