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谈金融诈骗 对洗钱行为零容忍
随着金融行业的兴起,如今关于金融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最近在两会上最高检举谈到金融诈骗的相关案件,随着理财的人逐渐增多,金融诈骗犯罪行为也是屡禁不止,特别是洗钱行为,这些都是法律零容忍的,所以在发展金融产业的同时也要严厉打击金融犯罪。
38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检察机关严查金融诈骗和违反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共起诉4.1万人,同比增长3.2%。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对“联璧金融”“通金所”“卓达系”等36起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指导意见,严惩洗钱行为,起诉洗钱犯罪707人,是2019年的4.7倍。
为了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院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重在“依法严惩”。突出办案重点,认真查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各类涉众型、跨地区金融犯罪,积极参与扫黑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金融借贷领域的涉黑犯罪,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开展金融借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主动“追亏”。利益相关者型金融犯罪涉及金额巨大,投资者众多,造成严重损失。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在整个司法办案过程中开展追查损失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注重寻找追回、丢失线索,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查明财产状况,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第三,深化“治防”。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中央有关部门发出《第三号检察建议书》,推动从源头上加强监督和防控。2020年,第四检察院下发工作通知,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指导各地推进检察建议的落实。